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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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积极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安排部署,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多措并举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掌握人民监督员相关规定要求及程序。院领导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机制,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工作业务流程与文书使用指引》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检委会、党小组会、周例会等,要求干警熟练掌握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人民监督员的相关规定及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积极征订《人民监督》专刊,加深干警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干警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强化人民监督员有序、有效监督为目标,提高群众司法参与度,不断完善个案监督机制,拓宽监督范围。2020年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及案件评查监督工作10余次,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29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8件;对“不捕、不诉、检察建议”案件专项评查1次,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认定案件事实,引用法律依据,履行监督职责等多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化解信访积案1件。某某信访积案的化解,一方面从人民监督员的角度审查检察官办案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积极协助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社会正面影响力。另一方面人民监督员也从第三方的角度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开导劝解,推动信访积案息诉罢访,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工作联系
深入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为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创造便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对于出行不便的人民监督员,我院派专人接送,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加强干警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交流,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